权威发布 | 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及证书
1.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2、学校地址:临港地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邮编:201306)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大专
4、学校类型:
■ 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公立高校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一)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二)证书种类: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位证书
二、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上海海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三、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23年春考招生专业有:
主要的
等级
学制
计划数
导航技术
大学本科
4年
30人
海洋工程
大学本科
4年
30人
航海技术与海洋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推荐男生报考。
四、选型要求
1. 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专业培训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不限; 招生后航海技术和海洋工程两个专业的教学外语为英语。
2. 入选对象: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学〔2022〕 37号)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3、身体健康要求:
(1)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隐瞒病史的,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21),报考航海技术与海洋工程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海洋技术专业:辨色能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 身高1.60米及以上; 双眼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达到4.8(0.6)及以上。
2、海洋工程专业:辨色能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 身高1.55米及以上; 双眼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达到4.6(0.4)及以上。
考生须自行到市二级甲等(含)医院体检。 中学完成高考体检的,考生可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中学须加盖公章)。 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不予采纳,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项目及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五、自检方法
1、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2月13日9:00-21:00、2023年2月13日9:00-16:00登录“上海市招聘热线”网站( )填写志愿申请。 2023年2月14日,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其中,根据有关规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通过7个学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历考试成绩。
2、2月16日,我校按不超过2倍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自考资格线(末名同分处理,按相关实施办法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并向社会公布。
3. 2月16日至17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自主考试合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
4、2月25日至26日,在统一文化考试中达到我校自主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自主考试。
我校自考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我校及专业特点确定。 自测总分为150分。 体检合格考生如错过我校自测,相应考试成绩计入春试总分零分上海英语培训学校上海英语培训机构上海英语培训学校上海英语培训机构,参与后续录取排名。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招生条例对航海专业(航海技术、海洋工程)学生体检的特殊要求,审核体检报告。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5.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相关综合评价信息资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 尚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自行向学校提供高中学业成绩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规则
1.积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春试总分(满分:600分)=统考成绩(满分:450分)+独立考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和备选录取规则:同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试总分相同以自考成绩顺序为准) 、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按100%录取计划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备选录取考生名单为按招生计划的50%公布。 3月8日至9日,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须在线注册专业信息。 候选人资格候选人依次为候选人。 相关注册手续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预录取考生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后,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如有政策变动上海英语培训学校上海英语培训机构,以新政策执行。
2.住宿费标准:每名学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育[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如果有任何政策变化上海英语培训学校上海英语培训机构权威发布 | 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章程,则遵循新政策。
八、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助学金的有关规定。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各种校外奖学金和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九、监督机制
我校春季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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