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资质遭质疑“英语”引发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 本网今日获悉,在北京溧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诉厦门博尔汇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博尔汇通公司反诉溧阳中心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中,厦门博尔汇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3年8月21日李阳英语怎么样,李阳获准注册“李阳疯狂英语”中英文结合商标。 2007年3月15日,溧阳中心与博尔汇通公司就推出“溧阳疯狂英语”培训课程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 双方同意博尔汇通公司使用注册商标“黎阳疯狂英语”进行招生李阳英语怎么样,黎阳中心将获得营业收入总额的10%作为管理费。 后因博尔汇通公司未按约定缴纳管理费,溧阳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溧阳中心按照约定授权博汇通公司使用“溧阳疯狂英语”品牌从事英语培训,博汇通公司实际使用了该品牌,故判令博汇通公司向通公司支付管理费。到溧阳中心费用9万元。
判决后,博尔汇通公司提出上诉,称溧阳中心与其签订协议时不具备办学资质李阳英语怎么样,收取品牌使用费7万元后未开具相应发票。 此外,溧阳中心也没有开具相应的发票。 按照协议规定,为其提供了培训指导、办学许可证、学员结业证书办学资质遭质疑“英语”引发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溧阳中心存在违约行为。 请求法院确认《联合办学协议》无效李阳英语怎么样,驳回李阳中心的诉讼请求,并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该案正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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