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可申请免考!事关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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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候选人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17日;
考试报名地点网上确认时间为5月20-21日;
省内网上确认时间为5月22日至27日;
课程豁免结果将于5月28日公布。
课程豁免须经网上确认,考生须按课程豁免申请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网上确认考试报名,确认无误后,考生即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豁免结果。
过程
1.登录系统: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考生服务平台”网站:
2.提交申请:考生进入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点击左侧“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请页面大学英语三级,填写相应课程免修申请。请考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后提交: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照片(正面)。
3.网上确认:各确认单位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核,并通过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验证网站: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网站: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站:
4.网上全省确认及结果反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免修申请、确认结果及考生上传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免修进行确认。确认通过的大学英语三级,免修结果直接入成绩库;确认不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退回免修结果并说明原因。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修结果。
考生须知
1、非学历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5月15日起可申请免考!事关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信息”栏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个人页、其他能证明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修申请结果。
2.考生提交免修申请后,如申请不完整或信息输入错误,考生报名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在线确认时将退回修改申请,并发短信提醒考生修改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免修申请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阶段。未修改的免修申请将不予批准。
3.课程免修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结果为准。
4、请选择网络环境较好的上网地点申请免修自修课程,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其他东西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免修自学考试相关课程。具体如下:
凡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或英语(专科)、英语(专科至本科)课程。
自学考试考生在全国公共英语水平测试(PETS)二级以上笔试中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一)或英语(专科)课程;自学考试考生在全国公共英语水平测试(PETS)三级以上笔试中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可根据所报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科升本科)课程。
自学考试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可根据所申请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证书,可根据所申请专业免修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2.因自考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大学英语三级,已免修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再免修英语(专科)及英语(专科转本科)课程,反之亦然。考生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通过课程置换完成新旧专业课程转换。
3.湖北省内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毕业专业最低学分要求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免修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应在申请毕业前补修该专业相应理论课程。
4.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等确认单位要按照国家自学考试课程免修有关规定大学英语三级,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申请免修课程进行审核、审批。
5.各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本单位上网确认时间,确保上网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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