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级应否与学位挂钩 湖北大学生状告母校
武汉理工大学2005届毕业生单志白(化名)因英语英语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及格线而未获得学位证书。 与校方交涉无果后学位英语有用吗,他和其他几名同学起诉母校。 去了法庭。 此案引起广泛关注,大学英语四级是否应作为学位授予条件成为争议焦点。
英语成绩应该与学位证书挂钩吗?
2005年6月底,包括单志白在内的600多名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因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的50分,被口头通知不予授予学位。 经过多方努力,部分毕业生获得了学校教务处颁发的“……因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英语四级标准,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书面证明。
单志白说:“我的英语基础薄弱,外语也学不好,努力了也没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现在用人单位很看重学位,没有学位,我到处都遇到障碍。”
单志白等7名学生委托律师向教育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学校授予学位。 在接到教育部“申请复议所针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依法受理范围的决定,行政复议终止”的决定后学位英语有用吗,5人将学校告上法庭。 一审被驳回后,他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在参与二审时发现,控辩双方都非常激烈。 同学们认为,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学士学位与英语四级挂钩”,学校所依据的《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是规范性的文件,不能作为授予学位的法律依据。 学位口头决定重新决定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认为学位英语有用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校享有办学自主权,有权制定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制定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根据这些临时实施措施。” 《武汉理工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是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条件之一。 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众所周知。 上述学生在校期间多次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均未达到学校规定的50分(总分100分)标准。 学校不授予他们学士学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学校是否有权将这四个级别与学位挂钩?
在法庭上,争论最激烈的是学校是否有权将四年级与学位挂钩?
本案一审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认为,武汉理工大学作为国务院授权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具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法定义务,学位的授予是学位持有者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的客观证明。 有权对其培养的学生素质作出规定和要求。 学校将大学英语英语的成绩作为授予学位的条件之一,并不违法。
不过,关注此案的学界却有不同的声音。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友勇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大学将第四层次与学位挂钩没有法律依据。 他想:
首先,武汉理工大学不是法规的主体,无权制定具有法律性质的“实施细则”。 尽管学校一直强调“根据规定,授权高校制定本单位学位授予‘工作规则’,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但理解“工作规则”一词的使用应与立法法和高等教育法相结合。 有关规定应理解为“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用编写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等工作规章制度和程序规则,而不是“实施细则”或“规范规则”。 大学无权规定学位授予的实质性条件。
其次,即使高校可以制定学位授予的具体办法,学校对学位授予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也不得增加违反上级法律的条件。 根据《我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本科毕业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 此外,学校以英语四级成绩作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标准。 其中一个条件显然是添加一个新条件。 同时,这一条件的规定也不符合授予学位的目的,应视为违反上法的条件。
周友勇认为,本案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高校内部规范的合法性问题和学位制度的改革完善问题。 他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学位法,全面、系统地规定学位授予制度,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 特别是要加强高校内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规定高校制定学位工作细则的备案程序,防止其制定违法违规的规章制度。规定。
华中科技大学2002级学生程某认为,将英语四级与学位挂钩是不合理的。 首先,英语水平不代表专业学术水平,其次,CET-4可能不能完全反映英语水平。 学校不把英语四级和学位挂钩,学生也不会放松对英语的学习,因为不学英语就没有竞争力。
英语与学位挂钩,源于“社会认可度”?
既然学术界也有反对的声音,为什么英语英语与学位的衔接多年来一直顺风顺水? 各方一致认为,大学英语四级与学位的挂钩源于应试教育体制下的社会认可。
记者在近期的招聘会上了解到,大部分企业更看重的是英语英语和六级的成绩。 虽然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要求中对英语四六级成绩没有具体要求,但相关负责人表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是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或多或少可以反映学生的英语水平。 会关注申请人的4年级和6年级。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一位老师表示,英语四级考试非常重要。 今年学校仍以英语四级成绩作为获得学位的门槛。 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六年内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四级应否与学位挂钩 湖北大学生状告母校,可重新取得学位。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杜世忠告诉记者学位英语有用吗,“上钩”不是孤立现象,高校实施“上钩”受社会导向影响。 从教育评价的角度来看,大学英语英语是包括教育部在内的全社会评价高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与此同时,许多高校在自身建设中一味追求综合性和研究性,忽视特色办学,找不到合适的标准来体现学校的特色。 教学质量、办学风格和学生素质只能通过公认的英语成绩来衡量。 从用人单位的用人原则看,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已经成为用人单位衡量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指标之一。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李晓燕教授指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是全国统一命题的权威考试。 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它被赋予了诸多社会功能,成为高校教学的评价标准和学生英语水平的衡量标准。 用人单位的标准和招聘原则等。因此,如果说大学英语四级和大学六级是许多高校长期持有的学位授予接力棒,那么这根接力棒的生命力就来自于“社会CET-4和CET-6在现行教育体系下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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