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英语与中式英语
华东师范大学潘文国教授
《公共服务领域英语翻译与写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制定与发布英语口语的英文,是我国语言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在国内公共领域使用英语,体现了国家对外语使用规范化的重视,这涉及国家政策法规,也涉及语言学、翻译等理论和学术问题。
《通则》的制定和实施,并不影响国家通用语言作为国家法定语言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英语口语的英文,这一点必须首先强调。因此,在一切需要使用外语的场合,都要同时、优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我们坚决反对那些为了凸显外国背景甚至只是“西化”门面而刻意不用或隐瞒中文、只用外语的做法。《标准》制定的背景有两方面:一是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形势,方便外国人在华生活和工作,提高我国语言服务质量和能力;二是为了扭转近年来一些地方和行业过度使用外语、翻译质量参差不齐、错译、误译频发的现象。
“英语”现象在公共服务领域英语翻译不规范中受到的关注最多。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对汉字进行直译,甚至生硬翻译,导致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无所适从。其背后的原因是英语是用中国人的思维来讲的,所以被称为中国式英语,又称Chinglish。本质上,它是一种由于语言文化背景和使用习惯不同而产生的语言现象,涉及跨文化理解和交流的问题。例如,如果直译会出现“Deliver Goods to Your Door”,但实际的英语表达是“Door-to-door Delivery”。类似的表达还有:“Welcome you to give us precious opinion”应为“Comments Welcome”,“Wear well the safety cap”应为“Hard Hat required”等。虽然这些“英语”翻译在英语语法上看似无可挑剔,但它们并不是地道的英语英语口语的英文,在英语中并不是这样表达的。不难发现,被列为“英语”的译文都是“逐字逐句”的,而正确的译文不仅不逐字逐句英语口语的英文,甚至看起来与原文毫无关系。因此,很多时候,公益领域公告的英译,其实就是在寻找英语中最常见的、含义相同或相近的表达方式。鉴于此,《通则》规定,公益信息翻译时,应根据信息的内容和意图,尽量采用英语同类信息的惯用表达方式,一般不直译原文。
还有一些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英语用法在英语国家也开始流行,如“好久不见”、“功夫”、“大妈”等,这些现象被称为“中国英语”。与美国英语、澳大利亚英语、加勒比英语、新加坡英语、印度英语等英语英语相比,中国英语是否已经具备了可以称为英语变体之一的系统性特征,还有待探讨。但中国英语可以让我们通过世界上最通用的语言来表达和传播中国理念和中国文化,可以让世界上更多的国家、地区和人民了解中国。因此,我们进一步主张,那些源于中国,经日本传到西方,采用日语发音的词语,应该回归汉语拼音。例如,“围棋”和“禅”不应该译成“Go”和“Zen”,而应该译成汉语拼音“Weiqi”和“Chan”。这是一个回归本源、追本溯源的问题。我们希望这能够成为学术界和翻译界的共识。
当英语以不可抗拒的力量渗透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时各国英语与中式英语,那些拥有非英语族群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他们自身特殊的语言文化,在接受英语时总会保留一些本族语言文化的特点,无论是在语音上,词汇上,甚至语法上。久而久之,这些特点不仅成为族群的习惯,也逐渐被“国际英语”所认可,从而形成了英语的变体。这些英语变体之间以共性为主,但也各有特点。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变体,通则的原则是:第一,如果在英语国家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同一个事物或概念,应选用较常用的英语词。例如“Toilet”,意为“厕所”,原为法语单词,进入英语后,得到广泛使用,不仅被英国接受,也为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国家所接受。通则建议以“Toilet”作为第一译名。第二,如果同一个词在英语国家有不同的拼写方法,应选用较常用的拼写方法。第三,同一地方的选词和拼写方法应保持一致。例如,“行李”分为“Baggage”和“Luggage”,两种用法都是标准的。但在同一个机场、车站或航站楼,无论是“行李寄存”、“行李托运”、“行李检查”还是“行李领取”,用法都应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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