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型教学这两种模式,在英语课堂上该如何选择?

时间:2023-03-11 15:29:16 阅读:

上一篇文章介绍了“强”和“弱”交际法教学的两种模式。 在如何看待语言使用与语言学习的关系,以及语言知识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等方面,两者其实有很大的不同。 今天我们所说的狭义交际方式,就是“弱”模式。 1979年在课堂上英语,“强势”模式的代表人物NS帕布在印度班加罗尔开展了为期五年的英语教学项目。 鉴于对情境法和交际法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满,他为班加罗尔项目设计了一个新的项目。 这种教学模式被认为是任务型教学的最早起源。 对此,D. Willis 是这样描述的:

演示方法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流利性来自准确性。 基于任务的方法论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在课堂上英语,即流利程度是准确性。

任务型语言教学(Task Based Language Teaching在课堂上英语,TBLT)又称任务型教学(Task Based Instruction,TBI),侧重于语言在真实情境中的运用,要求学生使用目标语言完成有意义的任务,如看医生、面试或打电话给客户服务寻求帮助等等。 学习效果的评价主要取决于交际任务的完成情况,而不是语言形式的准确性。 这使得基于任务的教学在提高语言流利性和学生自信心方面很受欢迎。

任务型教学背后的逻辑是,为了实现有意义的交际目标,学生将在执行任务的交互交际中学会缓解和修复语言障碍,设计有意义的交际任务就是为学生创造理想的学习。 环境和动机。 所以严格来说,任务型教学仍然属于交际语言教学的范畴,是“强”交际法的延伸。

2017课堂点睛英语八上_在课堂上英语_超级英语·互动大课堂(9年级上)

Scott Thornbury认为“边做边学”是任务型教学的特点,也是争论的焦点。 英语语法中有顺序吗? 在语法教学要考虑的问题中,我们提到过,英语学习者“内置”的学习大纲与老师设计的大纲并不完全一致,往往受到学习背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母语。 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的支持。 但研究也表明在课堂上英语,浸入式教学法过分强调交际而忽视语法结构的弊端在班加罗尔模式中同样存在。 这个问题可能导致语言学习的发展受阻,暂时甚至永久停滞。 因此任务型教学这两种模式,在英语课堂上该如何选择?,今天的任务型教学是在班加罗尔项目基础上的升级和优化,是与其他教学方法的融合。

任务型教学法具有三个最显着的特点:第一,交际任务必须有意义,与现实世界或学生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 第二,课堂任务要有明确的目标; 最后,所有实现目标的课堂活动必须是可衡量的。 如果将班加罗尔项目视为任务型教学的起源,它在过去二十年经历了快速发展,但直到今天,任务型教学仍然远不如交际语言教学的另一个分支(弱)communicative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六大“软肋”是主要原因。

05:26

在课堂上英语_2017课堂点睛英语八上_超级英语·互动大课堂(9年级上)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任务型教学似乎更适合有经验的教师教授有明确交际目标的小众群体,比如移民,因为他们的语言需求可以被清晰地把握。 在教学设计方面,帕布本人习惯于师生顺序完成任务。 后来,Jane Willis 调整了这个顺序,提出了 Task cycle 模型,认为学生在尝试后会形成反馈,着重提高 Task 质量、语言形式等方面,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 那么对于两种任务型教学模式,你的英语课应该采用哪一种呢? 之前的视频也给出了建议,供老师们参考。

以上内容节选自国际英语教学大师Scott Thornbury撰写的《英语教学的30种方法》。 在《30种语言教学法》一书中,他对不同教学法的共同特点进行了归类,从五个维度对国际主流方法进行了系统梳理。 30种英语教学法。这里是作者本人的签名版

张敏老师以斯科特原著为基础,通过讲解和举例帮助教师深入理解这些教学方法的概念、特点和适用场合。 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何运用它们为英语教师的日常教学提供参考。

猜你喜欢

可是在我们身边,依然有很多家庭坚持让孩子学好英语。孩子上的双语幼儿园,算是在幼儿园做了简单的英语启蒙。后来我们也给他报了英语兴趣班,现在没上了,为了省钱我自己带娃娃学英语。我家娃娃除了学校的英语学习,同时还在学新概念英语。学英语仍然应该是学生的重点之一我家孩子大概从三岁开始学习英语,平时有在上一对一的外教。他们学校以前一周有四节还是五节英语课,现在只有三节了。...

不一般!青岛市委党校课堂上45位处长齐诵英文

市委党校“中青班”首开英语课9月18日上午,市委党校第56期“中青班”首次开设了英语培训课程,围绕青岛市情、重点工作、外事礼仪、日常用语等方面,为中青年干部进行了一场应用性英语培训。这个课堂不一般,45位处长齐诵英文——市委党校“中青班”首开英语课锤炼开放性思维这是市委党校第56期“中青班”首次开设英语培训课程的场景之一。...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