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网站 2024年中招计划说明
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合理选择心仪学校,北京教育考试院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规〔2024〕8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4〕1号)有关要求和规定,编制了《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指南》。该指南具体讲解了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并详细公布了各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认真阅读英语口语网站 2024年中招计划说明,结合自身情况,科学选择心仪学校。
1.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学:
(1)本市有正式户籍的初三学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3)通过积分制落户本市的人员的子女。
(四)本市无本市正式户籍的初中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入读相应学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北京上山下乡知青子女”;
(二)经区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
(3)系博士后人员子女英语口语网站,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登记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人员;
(四)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军人子女”;
(5)持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北京就业居住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人员的子女;
(6)父亲(或母亲)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7)具有非农业户口,并被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的人员。
2、具有河北省户籍、经首钢矿业公司认定为“职工子女”的考生,可报考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首钢技师学院、黄庄职业高中。
3、户籍不在本市,经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子女”的考生,可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
(五)按照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2012〕6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入学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请方式
本市初中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参加考试。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但只能二选一。已返回户籍的考生如参加市区学校全市招收特长生,其学籍与户籍须在同一市区或郊区。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籍而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或往届毕业生,需在本市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区中考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成绩公布
2024年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初中毕业考试与中考合并。
1. 考试科目及分数
2024年北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为本”原则,不断提高出题质量,采取“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分”方式进行,文化类科目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出题、制定评分标准和规则。
语文科目总分为100分,数学科目总分为100分,外语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60分,口语40分)。其中口语考试为机考形式,与统一笔试分开,共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与法律、历史、地理6门科目总分均为80分(其中笔试成绩70分,实践活动成绩1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为50分,其中:现场考核30分,过程考核20分。
2. 录取总成绩构成
中考录取总成绩(以下简称“录取总成绩”)为670分(不含加减分),计入总成绩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法律、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科目分数较高者分别择优录取。
3. 考试时间
1.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23年12月17日
2024 年 3 月 17 日
2.体育课现场考试:4月-5月
3.文化科目考试:
4. 成绩公布时间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1月11日、4月11日
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结果:7月9日12:00
4. 志愿者申请
报名时间为7月13日8:30至7月17日17:00,考生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交报名申请。
1. 提前报名
1. 凡通过学校直招或团体直招方式录取,并已在区教委登记的考生,将按提前录取批次录取,无需在网上填写报名表,不能参加其他录取方式。
2.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总录取分数线49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直通车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直通车项目”)。
提前录取直通车项目一共有8个选择,每个学校可以填写1个专业。
报考需要参加专业附加考试的直通车项目的考生,须在附加考试前与学校联系,向录取学校提供《2024年初中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和《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录取学校要求参加专业附加考试,附加考试合格者方可填写相关报名表。
3. 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参加其他学校提前入学的考生无需在线填写提前入学申请表,考生须在补考前与学校取得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和《体检表》,并按招生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已通过专业测试的学校中自行选择报考学校,并向拟报考学校提供《2024年北京市高级中学提前入学登记表》(招生学校提供)和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成绩单》,作为报考学校的依据。
各提前录取学校办理申请手续及进行专业测试的时间为7月10日至11日,“特别说明”栏不再单独注明,特殊情况以“特别说明”栏发布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2. 按名额分配招生
名额分配招生包括市级统筹和学校自主招生,共计8个选择,每个选择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
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三年入学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市级统筹定点招生。往届毕业生、回户籍考生、外省返京考生不能参加市级统筹定点招生。
录取总成绩达到57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为B的考生英语口语网站,方可填写市级协调及学校名额相关申请。
3.统一招生
统招专业共12个选择,每个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报考直通车项目统招考生须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录取总成绩需达到490分以上,方可填写相关报名表。
已获准进行专业附加考试的统招学校(专业)“补考”时间为7月10-11日,不再在“特别说明”栏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别说明”栏公布的内容或学校要求为准。
参加统招专业补考的考生须在补考前与学校联系,向招生学校提供《成绩单》《体检表》英语口语网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参加补考,通过补考的考生方可填写相应报名表。
(四)特别说明
统招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的学校(专业):
1、选择直读本校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在统招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本校直属班专业,才可以市级三好学生身份录取到本校。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长教育学校、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在统招第一志愿专业栏填写招收特长生学校的直属班专业,方能以特长生身份入学。
3、通过招生学校所在区教委资质认证且符合宏志生要求的考生,报考北京市宏志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大禹中学宏志班、北京市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北京市延庆区第二中学宏志班时,须将上述学校的宏志班专业作为统招第一志愿填写。如需报考上述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宏志班,须从统招第一志愿开始连续填写申请。
4、以外交部子弟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二中学、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的考生,须将上述招收外交部子弟学校的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一专业填写(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可作为连续报名的第二志愿);以外交服务局子弟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的考生,须将招收外交服务局子弟学校的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一专业填写。
5.报考“大学生子女”或“特殊班”学校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须在统招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填写该类考生所在学校对应专业,方能以相应身份入学。
五、相关政策
(1)凡参加初中入学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取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初中生可直接入读本学校高中阶段。
3.加分及优先录取规定:
1.烈士子女入学时加20分;因公殉职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年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英勇事迹人员子女、英勇牺牲人员子女、一至四年级残疾人子女入学时加10分;归侨(华侨)、台湾省考生、初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民族地区转入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子女入学时加5分。
2、根据《北京警备区政治部 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惠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协〔2013〕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人员实行从优加分政策。
3.根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人员子女教育优惠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2019〕32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报考人员实行从优加分政策。
4.现役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初中期间回国)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若有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则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加分优惠。已享受加分优惠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在总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不再享受录取优惠。
6、关于考生加分及优先录取的具体信息将于5月28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四)往届毕业生录取分数线降低5分。
(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全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不低于50%分配给普通初中。统筹配置优质教育资源,落实定额配置政策,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
(六)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2024年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职教[2024]7号)精神,一体化项目类别分为高中转本科和中专转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
(七)五年制高职院校入学前三年执行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得接受转学学生;四、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完成中职教育教学计划并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中职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五年学习任务并经考试合格,可获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中职学校不同专业国家标准缴纳收费;四、五年级按照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国家标准缴纳收费。
(八)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教〔2012〕3号)精神,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试点招生的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必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可组班参加相应高职院校自主组织的插班考试(纳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考试合格者可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学习。
(九)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修改实施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免除及国家奖学金政策的通知》(京财教[2012]3118号)精神,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学费免除及国家奖学金政策。
(十)已报考普通高中和自主招生中职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记为“及格/不及格”,不再公布原成绩,不提供分项成绩查询,不再参加中考或其他入学报名。
六、录取办法
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录取、限额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上一阶段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1. 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将按照学校及团体直招、直通车录取、其他学校提前录取的顺序进行。
直招本校及团体录取以学校直招计划和已向区教委备案的直招本校及团体考生名单为准。
直通车录取以各招生学校的直通车计划为准,以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按考生申报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直通车录取先于其他提前录取学校进行。经直通车录取的考生不可参加其他后续录取方式。
其他学校的提前录取办法是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专业确定的录取原则和标准,择优录取。
2. 招生及名额分配
配额录取包括市级统筹和学校录取,学校录取在提前录取之后、统一录取之前进行。
市统筹录取依据市优质高中统筹计划和分配给初中的市统筹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志愿排序录取。
招生名额采取校内选拔的方式,根据优质高中名额方案和初中分配的名额数量,按照学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志愿排序录取。
3.统一招生、统一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申报意愿顺序进行。
统招阶段未填报名额的学校,可申请参加志愿招考。学校(专业)录取条件、范围、录取办法与统招相同。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不再组织加试。参加志愿招考的学校、专业、计划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招考申请表。填报有加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加试。志愿招考共设6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录取依据学校志愿招考计划、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确定。
(四)录取总分相同的处理办法
中考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原则录取:优先考虑不享受加分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行子女;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及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其他四门科目成绩之和从大到小排序录取;若四门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数从大到小排序录取。
七、考生体检
(一)凡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所在学区组织的体检。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中考体检中不进行乙肝检测,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取。
(三)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应详细阅读“特殊须知”栏目和“限制体格检查专业”栏目中公布的考生特殊身体要求(详见申请表页面),并根据自身实际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形式。
八、相关说明
(一)招生学校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左起第一位为学校类别代码:“1”代表示范性普通高中,“2”代表普通高中,“4”代表中等职业学校英语口语网站,“5”代表技工学校(技校),“6”代表职业高中,“8”代表高等学校。学校代码前带“T”的学校为提前招生学校。
(二)统招栏目中“招生地区及学生人数”栏目标有“√”表示该专业在该地区招生,该专业所有标有“√”的招生人数之和等于该专业“总数”栏目公布的学生人数;“(可住宿)”表示该专业或该地区该专业的所有考生均可住宿。
(三)统招部分普通高中“特殊生源”栏所列数字为“特殊说明”栏中该专业计划特殊生源数之和,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特别说明”栏中市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郊区指门头沟区、燕山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
(五)市级统筹中,除学校在“特殊说明”栏对住宿问题作出特殊说明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在入学后自行申请住宿。
(六)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委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费及借款费用标准的通知》(京价(征)字[2000]25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已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职业高中按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标准收费学费。其他类型学校(专业)学费标准在各学校(专业)“特别说明”栏注明。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请在报名前向招生学校咨询。
(七)提前录取直通车和统招中“是否进行加试”栏标注“是”的学校(专业)须进行额外的专业考试。
(viii)根据北京教育考试当局批准的新学生的名单,每个地区和入学学校应在新学生批准的新学生中建立学生注册,该学校应重新检查学生,如果学生不符合批准的批准,则该学生不符合入学率或批准。
(ix)考试成绩和入学结果可以在北京教育考试局()网站()上检查。
10.招生信由入学学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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