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2024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评审、颁发和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财科教﹝2019﹞19号)及有关部门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的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具体条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制定这些评选规则的原则。
第二条 凡列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日制学习、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第三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初评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选拔和推荐。学校的研究生奖学金。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选拔安排、选拔对象、选拔原则、参与条件等规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规则:
(一)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选择“仅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仅申请省政府奖学金”。荣誉和奖金不能同时获得。所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省级政府奖学金的评分条目在以后参加国家级奖项或省级奖项时不得重复使用。对于直博生和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招生简章中未授予中级学位的硕士生、博士生,其参赛资格和参赛结果将根据其学籍和培养水平确定。所有参赛成绩均须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取得,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同一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级政府奖学金合计不得超过2次。
(二)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有资格参加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学制内,国家及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的研究生,仍有资格参加研究生奖学金;因私出国留学、因留学、患病、创业等原因不在校就读的研究生,原则上不符合参加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博士生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名额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结果确定。硕士生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名额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结果,按照应修硕士生和专业硕士生人数比例划分。研究生国家级奖励和省级奖励按照学生课程学习期分的加权平均分计算。
(三)不受取得证书或考试通过时间限制的加分
1、外语类:通过英语四级加1分,通过英语六级加3分;托福90分以上(含90分)、雅思6分以上(含6分)、GRE 315分以上(含315分)加4分。其余不加积分,本文项目不累计。
2、计算机: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加2分,通过国家计算机四级加5分。本文项目不累加。
3、注册资格证书:通过本专业相关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每项加6分。如果通过了与专业无关的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每项加2分。本文中的项目可以累积。
(四)科研成果类(所有参赛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期间英语六级辅导,且必须由KMT作为第一签字单位签字才有效,否则无效)
1. 科研论文
所有参与评审的科研论文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才有效。
同一篇论文只能获得最高分,不能累计。原则上,未发表的论文不予评分。
1)在Nature、Science及其一级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国家奖学金。
2)SCI论文(根据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大类或小类得分越高):双区论文,其中主类别和副类别都在同一区域,每篇25分;大类或小类一区,20分/篇; 2区,大类或子类英语六级辅导英语六级辅导,15分/篇; 3区,大类或小类,12分/篇;4区,大类或小类,10分/篇;会议SCI收录论文(限1篇),8分/篇。已发表的尚未被索引的 SCI 论文(有 DOI 号视为已发表)将根据期刊分部分数乘以 0.8 获得额外分。 SCI论文需提供正规科技查新机构或学校图书馆等部门出具的正规论文检索报告和期刊分区报告。如果无法提供这些,CSCD 核心版论文将获得加分。
3)EI期刊文章:8分/篇。 EI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等部门出具的正式论文检索报告。否则,对《昆明理工大学科学与工程期刊分类》(昆明理工大学学刊(2024)第25号)中优秀期刊给予加分。已发表但未索引的EI论文(有DOI号视为已发表)按8分乘以0.8计算为6.4分。
4)CSCD核心版或《清华大学重要国际会议目录2020年版》收录的顶级会议论文:4分/篇。
5)优秀期刊文章【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理工科期刊分类》(昆明理工大学发﹝2024﹞25)文件认定】:2分/篇(限3篇) )。
6)普通期刊文章【按《昆明理工大学理工科期刊分类》(昆明理工大学发行号﹝2024﹞25)认定】:1分/篇(限1篇)文章)。
7)论文被他人引用:SCI期刊引用论文1分/次;被EI期刊引用的论文0.5分/次;被其他期刊论文引用的论文按0.2分/次。本单元内的自引不会被计分。 SCI/EI论文以学校图书馆等正规科技查新机构或部门出具的正式引文报告为标准,否则不予评分。单篇论文的其他引用次数合计不得超过15分。
8)教改论文:每篇4分,总分不超过8分。
9)其他级别学术期刊论文:每篇1分,总分不超过2分。
2、科技成果奖(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1)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获得个人证书)可直接获得最高级别奖学金。
2)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获得个人证书):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25分/项,三等奖20分/项。
3)地市级奖励(获得个人证书并排名前3名):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3分/项。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须有正式的授权证书或验收文件。知识产权信息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处理系统()或中国专利公开公告系统()中查询,必须包含人员信息和排序。
1)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名学生或第一名导师第二名学生15分/项;其他排名0分(排名包含老师)。
2)国家发明专利受理: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我第二的,4分/项;其他排名0分(排名包含老师)。
3)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限3项):学员第一名或指导教师第一名、第二名者4分/项;其他排名0分(排名包含老师)。
4)外观设计(限2项):如果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而我排名第二,则每项2.0分;其他排名0分。
5)授权软件作品(限2项):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的每项4分;其他排名为0分。
6)授权国际专利:欧美发达国家(含巴黎公约国家)及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授权专利,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30分/项,其他排名为0分;学生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一的导师以及其他国家授权专利第二名的每项专利将获得15分,其他排名为0分。
4、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必须提供正式签订的合同和人员名单(导师提供的参与证明无效),否则不予积分。只有同一项目得分最高的才会被添加英语六级辅导,并且所有加分必须与我的研究主题相关。人员排序包括教师。另外,科研项目不包括平台建设项目和学科建设项目。
1)纵向科研项目
国家重点或重大项目:前三名8分/项;其他4分/项目。
国家级一般项目:前三名4分/项;其他项目 2 分/项目。
省部级重点或重大项目:排名前三的2分/项;其他人每件 1 分。
省部级一般项目:8分/项,本人排名第一;我排名第二或第三的 1 分/项目;其他人0分。
地市级:我名列第一的5分/项;其他人0分。
学校水平:我排名第一的为2分/项,其他为0分。
2)横向科研项目
其中,项目资金≥100万:18分/项目,我排名第一; 4分/项目,我排名第二或第三;其他人0分。
80万≤项目资金<100万:我排名第一的15分/项目; 3分/项目,我排名第二或第三;其他人0分。
50万≤项目资金<80万:我排名第一的12分/项目;我排名第二或第三
2分/项;其他人0分。
30万≤项目资金<50万:我排名第一的项目10分;我排名第二或第三
1分/项目;其他项目0分。
10万≤项目资金<30万:我排名第一的项目5分;其他人0分。
项目经费<10万:我排名第一的项目3分/项目;其他人0分。
5. 标准
国家标准25分/项(前三名);行业标准18分/项(前三名);地方标准(前三名)每项10分,其他标准(前三名)每项5分。
6. 专着、汇编、教材、工具书
专着、编着、教科书、译着、参考书等的封面或扉页上必须有您的名字。书中必须明确主编和副主编。可量化的工作量必须在书中明确说明,并且必须与学院的学科或专业相关。或者可以添加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点。独立写作一万字以上为1.2分/万字,其他为0.3分/万字。只有书中可量化的工作量才会得到认可,其他人(包括主编、副主编、学生导师等)的认证无效。
(五)研究生活动与社会实践
1.学习和科研活动
须与专业相关、学校组织的活动,并纳入最新版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或学院规定的学科竞赛补充目录。要求写清楚获奖项目的具体名称。同一类别的奖项将按照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同一赛事不同年份获得的奖项,最高级别奖项奖励积分一次性认定,不再重复加分。若奖项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奖励积分按一等奖积分×1.2计算。若奖项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则一、二、三等奖加分。例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该类别满分25分)。
数学建模竞赛平均分配各组成绩,其他组的奖励分配原则为:第一名总分×0.5、第二名总分×0.3、第三名总分×0.3。排名学生×0.2,其他排名总得分×0.1。
1)国家级:个人一等奖20分,个人二等奖15分,个人三等奖12分;其他奖项不加分。团体奖一等奖总分25分;团体奖二等奖总分20分;团体奖三等奖总分18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2)省部级/行业协会组:个人一等奖15分,个人二等奖12分;个人三等奖10分;其他奖项不加分。团体奖一等奖总分20分;团体奖二等奖总分18分;团体奖三等奖总分15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3)市局级:个人一等奖10分,个人二等奖8分,个人三等奖5分。团体奖一等奖总分为15分;团体奖二等奖总分10分;团体奖三等奖总分8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4)校级:个人一等奖8分;个人二等奖6分;个人三等奖3分。团体奖一等奖总分为10分;团体奖二等奖总分为8分;团体奖三等奖总分为5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2. 文化、体育和社会工作
它必须是在校园内组织的活动。 (该类别满分上限为10分)
1)国家级:个人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其他奖3分。团体奖励将根据上述奖励类别减半,积分平均分配给每位会员。剩余奖励不会增加任何积分。
2)省部级/行业协会类别:个人一等奖每项计6分,二等奖每项计4分,其他奖项和荣誉每项计2分。每个团体奖项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积分平均分配给会员;其他奖项不加分。
3)市局级:单项一等奖每项4分,二等奖每项2分,单项奖及荣誉每项1分。团体一等奖每项4分,由队员平均分配;其余不加分。
4)校级(不超过5分):个人奖项及荣誉各1分/项,团体一、二、三等奖各1分/项,由会员平均分配,其他不加分排名。
(6)获奖须提供证书或证书,否则不予积分。证书经过等级认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例如:学校颁发的证书经过等级认证)。
(7)如果分数相同,则优先考虑质量较高的文章。如果分数相同且文章质量相近,则按照第一年所修课程的加权分数进行排名。如果分数相同、文章质量相当、第一年所修课程加权分数相同,则按照参赛学年德育量化分数排名。如果上述条件相同,则按照英语四级和大学六级成绩排名,其中英语成绩优先。
(八)高校班干部、党团支部干部加分:班长、支部书记、副经理、高校研究生会主席、学生辅导员等加分最高可达2分;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副班长最高得1分。分数可以累积。
(9) 共同撰写论文的,仅排名第一的作者获得积分。
(十)严重不配合学院工作安排的学生,不得申请奖学金。
第六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评选规则进行评分,汇总成绩,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经学校初评评委讨论通过后,根据排名确定国家奖和省奖推荐名单,名单在国家奖中排名。医院公告。 “学院初评员”负责审核奖学金申请材料,受理和回复对国家和省级政府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异议,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2024年修订),不再获得当年奖学金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纪,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经查证存在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理论课程学习阶段考试作弊的。
(四)获奖年度内理论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五)未修满私教计划要求的学分。
(六)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籍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七)研究生本人不申请奖学金、不提交纸质材料。
(八)因各种原因取消入学资格的。
(九)学生学籍处于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状态的。
(十)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校纪和校纪处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院初审评委”负责解释。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同时失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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