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CSC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材料准备及问题解答
2024年出国前英语培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知乎网编辑仅转载项目指南、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详情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公派研究生建设高水平大学计划的实施,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的积极性,加强对派遣博士生专业学习的考察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和开展,2024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
第二章 遴选方案
第二条 2024年评选规模另行公布,评选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第三条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第四条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讲台费、签证延期费等。资助标准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按照《2024年国家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评选指南》(以下简称《评选指南》)的要求。
第六条 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对在海外高校与外方导师有实质性合作、具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将给予特别支持。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八条 申请人须取得国外大学或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件,邀请人须为学生的外籍导师或其所在大学或科研机构。
第四章 选拔办法
第九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评审、录取”的办法进行选拔。
第十条 2024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各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登录网上报名。相关高校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其他人员申请由相关国家奖学金受理机构受理(具体见国家奖学金网受理机构名单)。
申请者须严格按照《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接收单位须于6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入围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无需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对不真实、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接收单位有权退回。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者可登录全国公派留学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调度与管理
第十三条 被录取的学生一般应于当年派出,其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未按时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四条 出国留学人员无需签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第十五条 申请人再次申请公派出国留学2024年CSC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材料准备及问题解答,回国后不受服务年限的限制。
第十六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来华留学生预定往返国际机票。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留学生派出前将相当于一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汇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用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详见申请办法)。
第十七条 留学人员抵达留学国后,应当于10日内向中国使领馆报到。在国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荐单位和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 留学生出国交流停留期限不得少于四周;停留期限不足四周的,须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九条 推荐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督促保证留学人员按期派出。
第二十条 推荐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留学生管理。派出前应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进行考核。派出人员回国后一个月内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生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履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过程中,发现奖学金生不符合选拔办法和本项目指南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经查实属违法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停止资助、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指南中的日期和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十三条 本项目指南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正式邀请函
4. 外籍合作导师介绍
5.居民身份证
请按以上所列事项准备申请材料出国前英语培训出国前英语培训,并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信息平台上的提示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所提供材料为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书写,需附中文译文。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以接收单位要求为准;接收单位须于6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公函、名单及电子材料,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
申请人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
申请表中的培训计划部分应明确拟访问机构/组织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信中请写明推荐导师指导派出学生的情况(包括学号、姓名、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留学起止时间)、拟访问的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
有关高校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信息由各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部门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他单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信息由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单位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3. 正式邀请函
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籍导师或外籍导师所在学校/机构的主管部门出具,并应使用邀请单位的专用信笺(信头)。
4. 外籍合作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外方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及近5年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担任的职务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需将身份证的正面和背面扫描在同一文件上。
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1、2024年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是否允许国内导师与今年申请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同时申请?
答:是的。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留学项目是国家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者须为高水平项目录取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两个项目同时报名,导师和学生可同时报名。如学生未被录取,则说明导师不符合项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高水平项目资助且在国外学习的学生。
2. 网上申请时,如何选择留学身份和学习项目?
答:申请人出国留学身份选择“高级研究员”,主要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辅修项目类别选择“博士生导师海外短期交流项目”。
3.博士生导师交流访问和短期项目资助期限是多长?
答: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均为一个月,出国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停留时间不足四周者须退还相关费用,并将影响本单位今后对该项目评选工作。
4.博士生导师制的身份为“高级研究员”,项目的遴选和管理权限是否属于各单位教师派遣部门?
答:博士生导师项目为高水平项目支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应与高水平项目的主管部门一致。
5. 录取后,派出前需要签署协议和接受语言培训吗?
答:选派人员派出前无需签订《国家公派留学协议》、无需接受语言培训。
6.如果多名学生在不同学校留学,导师在申请时可以选择两所或两所以上的留学机构吗?
答:网上申请时只能选择一个主要访问单位。
7. 由于很多学生都在不同的学校留学,导师交流访问的时间只有一个月,是否可以延长,但费用自理?
答:本项目交流考察期和资助期限均为一个月,不可延长。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在被录取人选派出时安排往返机票。
8. 如果学生被录取参加除高级项目之外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导师可以申请该项目吗?
答:博士生导师短期海外交流项目仅对高层次项目人员的博士生导师开放。
9.接收院校是否需要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答:不需要,接收院校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10.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公派出国,是否有2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公派出国的限制?
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不受此限制,可以继续申请其他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但自愿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11.派出人员回国后如何提交访问报告?
答: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回国信息出国前英语培训,并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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