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手册15)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一条 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生推荐资格的外语中学(校),并经具有外语推荐资格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韩语、俄语
招生计划:按成绩录取不超过30名学生。
第三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登录,按照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亲自签名。中学审核并盖章后,扫描并上传以确认您的申请。
2.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月5日
3、注意事项
注册无需邮寄申请材料。 学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校将不予受理。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初审:学生可于1月9日登录注册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应于1月12日前登录报到平台打印准考证。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综合试卷(含语文、数学),120分钟,总分200分
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语测试
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考试时间:1月13日中山英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预录取专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不得转入非外语专业。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报送、审批和办理手续。 正式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发出。
第五条 监督管理
1、中学和学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经核实中山英语培训,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推荐资格中山英语培训,由学生所在中学暂停该学生的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2、为保证推荐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相关选拔程序和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有录取考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中山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门监督职责。
第六条 附则
本简章已于2017年12月25日经中山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保荐外语生招生中山英语培训,自即日起施行的公告。 中山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监察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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