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课题评审内幕:全规办袁振国家属也获得国家课题
国家项目评审内幕:国家计委袁振国家属也接国家项目
6月19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规办”)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这意味着备受教育界关注的新一轮项目申报工作又拉开帷幕。
但就在此时,不少教育科研人员给中国青年报写信投诉,甚至到办公室走访,他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一点上:“国家规划办负责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仅接手本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还涉嫌违反项目管理规定。”
具体情况如何?记者展开调查求证。
国家规划办多位领导亲自承担重点项目
据了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是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于1983年正式成立,设立在中国教育科学院,中国教育科学院院长担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协调领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
201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振国荣获年度“1”国家重点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显示,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与项目指南、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等。
“全国规划办的项目主要分为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项目两类,前几年每年都有二三百个项目,但近两年每年都有四百多个,其中社科类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占了很大比重。”举报人称,由于高标准项目与教育科研系统的职称评审、经费、奖励等直接挂钩,甚至可以进行职称专项评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很多人眼里成了“香饽饽”。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近几年的项目审批情况发现,果然如举报人所说,以2011年批准的项目为例,共批准项目402个全国课题评审内幕:全规办袁振国家属也获得国家课题,其中国家重点项目8个,国家面上项目87个,国家级青少年项目72个,教育部重点项目144个,教育部青少年专项项目91个。
据举报人介绍,记者发现,国家计委有多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申报了项目,如现任国家计委主任、中国教育科学院院长袁振国,在2010年获批的项目中名列第一,项目名称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为国家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为“AHA100001”。
“从数字上可以看出,综合规划办主任获得了一个‘1’号项目,这合适吗?”举报人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袁振国本人至少获得过4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其中3项为国家重点项目,1项为教育部重点项目。不过,他获得前3项项目时,并不在国家规划办任职。
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天山任职期间也有项目获批。
曾天山现任中国教育科学院副院长,2003年至2011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2005年,他的名字出现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立项名单中,获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科研项目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为“DFA050094”。
2009年,曾天山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当年的批准项目名单上,这次他获得的是一个国家面上项目,叫做《我国教育科研成果影响力研究》,项目批准号为“BFA090019”。
现任国家规划办副主任的刘桂华也出现在2009年获批项目名单中,他获得了教育部重点项目“区域教育发展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为“DGA090157”。资料显示,他在2009年担任国家规划办副主任。
国家规划办副主任张彩云还接到了2010年教育部一项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退出机制研究”,项目批准编号为“DFA100234”。
“这完全无视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他们一边主持、组织项目评审,一边又自己申请承担项目,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破坏了学术的公平公正。”举报人评论道。
负责人家属及合作单位还分别获得国家项目
国家规划办主任的家人也从该办获得国家级项目,这尤其受到举报人的批评。200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教授窦伟林获得了国家级一般项目,项目批准号为“教育公平话语分析”,项目批准号为“BFA090016”。多名举报人证实窦伟林正是袁振国的妻子。
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网站介绍,窦伟林是该校硕士生导师、跨文化交际学科带头人,主要讲授跨文化(商务)交际、商务英语专业课和大学英语课。主要研究方向为:跨文化交际、跨文化商务交际、政治话语与对外交际、语言与文化、商务英语语言与教学研究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她的研究领域与教育公平无关,但她却奇迹般地拿到了教育公平方面的项目,而很多从事教育公平研究多年的人,却申请不到这样的项目。”举报人说。
在论文数据库“CNKI”中可以查到窦伟琳的28篇论文,结果显示其关于教育公平的4篇论文均发表于2012年9月之后,且其之前发表的论文均与该研究领域无关。
举报人还称,自2008年5月起,中国教育科学院已与杭州下城区、成都青羊区、大连金州新区、深圳南山区、宁波鄞州区、重庆九龙坡区等6个地区签订了合作协议,这6个地区成为中国教育科学院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举报人称,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实验区每年都会给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支持,作为回报,这些实验区可以获得国家级的项目。
综合规划处公布的信息显示,上述地区确实获得了国家级项目:2008年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获得国家级项目“以教育生态理论推动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实践研究”;2010年,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政府获得国家级项目“我国西部县级区域区域教育现代化行动研究”;同年,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教育文体局获得国家级项目“我国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研究”;2011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获得国家级项目“国际视野下的区域卓越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获得国家级项目“高水平推进、惠及全民——鄞州教育综合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同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获得国家级项目“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现代学校体系构建实践研究”。
“通过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获取利益,并以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立项作为奖励,此举是对国家级项目评审的人为操纵,明显不妥。”举报人称。
未完成项目而继续提交申请,视为违反规定
举报人称,综合规划处负责人在申请该项目时,也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据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项目管理依据的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历次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必须按规定完成。未完成项目者,不得申报。”
第三款还规定:“须能真正承担并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不过,举报人称,除2001年立项的国家重点项目《转型时期我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通过专家鉴定并完成以外,国家规划办主任袁振国的其他项目均未完成。
记者发现,袁振国的课题批准文号为“AFA010001”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工作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2000年出任教育部教师教育司副司长之前,袁振国曾在华东师范大学工作多年。
这一项目成果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2005年6月27日,《中国青年报》以《政策是造成教育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为题,整版报道了袁振国主持的“转型时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项目组的研究成果。
记者查看2004年以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清单,在2005年第二季度的结题清单中,发现了该项目的证书编号“0071”。
资料显示,袁振国于2005年又获得教育部一项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为“未来十五年我国教育重大问题预测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为“DGA050096”,其工作单位仍为“华东师范大学”。
2006年,袁振国再次获得国家重点项目一项,项目名称为“和谐社会视域下的教育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为“ZFA060001”,工作单位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算上2010年获得的“1”级项目,袁振国近年来共获得3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
但举报人称,自2005年该项目起至2012年6月,在历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估完成名单中,已经找不到他主持的项目完成信息。
举报人认为,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负责主持和组织项目评审的机构负责人亲自承担和申请项目是否合适?
爆料人认为,这就好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甚至是变相的“有陆就靠陆,有水就靠水”。
“有研究项目,既有声望,又有经济效益。”举报人称,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社科研究的支持力度,国家重点项目的经费并不便宜。在他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一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项目的通知》,其中显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领域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20万至2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12万至1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标准为10万至12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平均资助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平均资助2万元。” 有业内人士估算,2011年全年融资总额至少有2000万元。
举报人称,中国一些管理较好的科研基金都有明确的规定,如2005年3月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就明确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此已多次强调。2005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八项规定》,再次要求“本委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2月,国务院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其中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009年1月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第三章第十一条甚至规定:“基金委工作人员在退休或者转岗前两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项目,基金委工作人员在退休或者转岗前两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项目。”
举报人还称,自己作为国家规划办负责人,根本没时间做调研,“作为管理者,每天工作很忙,哪有时间和精力做调研?”
情况到底如何呢?6月25日,记者联系上袁振国,就国家规划办部分项目运作中存在的一些违规、不合理现象征求他的看法。
他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需要知道消息来源和具体事实,我们见面时需要报社的正式信函,谈话内容需要记录。如果你同意,我会让办公室安排。”
本报记者同意出具公函,记录现场情况,他称“我今天在部里开会,没法去”,“明天再联系你”。
6月26日,袁振国联系记者,记者再次提出面谈要求。他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人大学习,我让他稍后联系你。”记者称,由于反馈的情况有些涉及他本人,需要亲自找他核实。他短信回复说,“涉及我本人,通过纪委。”此后,记者多次发短信、打电话,均未得到回复。
6月26日下午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本报记者来到中国教育科学院,在袁振国的办公室里,他多次表示要安排国家规划办常务副主任刘桂华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称,部分质疑与他本人直接相关,问及他是否继续申办项目却没有完成、妻子的教育规划项目申请是否受到质疑等,他依然表示,这些问题都是刘桂华的责任,“他都能回答,没有他回答不了的问题。”
袁振国还表示:“我们一切工作都是完全公开、按程序进行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我不合规矩的问题,那不是你们采访我的错……你们无权采访我的个人问题。”
当被问及刘桂华何时能接受采访时,袁振国称刘桂华要出国留学一周,暂时无法接受采访。刘桂华则通过短信回复称“下周”。
此后商务英语专业的课程,记者多次致电、发短信给曾天山、窦伟林,但截至发稿时均未得到回复。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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