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
10月8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近日,《郑州市科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有意见或建议的,须在9月30日前提交意见或建议。10月3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或以邮寄方式反馈。
科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培训
据悉,征求意见稿明确,本办法所称科技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经审查的义务教育阶段向中小学生提供线下科技培训服务的企业,专注于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在领域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专业,从事编程、机器人、科学探索实践(不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等线下科技培训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设立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开个英语培训机构费用,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河南省科技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规章制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
在审核流程上,培训机构的审核登记实行地方管理。经所在地区、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后,到同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实现监管平台合规。培训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根据新设立的培训机构所在地提出申请,实行一证一证。
关于信息变更开个英语培训机构费用,征求意见稿指出开个英语培训机构费用,培训机构的举办单位、名称、地址、教学内容、从业人员、收费信息、管理制度等办学条件发生变更的,须向所在地区县(市)报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时予以通报。 ,并更新监管服务平台信息。
超过3个月或60小时的课程不允许一次性收费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院校应当制定培养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不得超过培养对象年龄段的课程标准。培训机构选用教材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应当选择与培训课程计划相匹配的教材。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建立培训教材开发、审核、选用和使用以及人员资质审核等内部管理制度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外教课程。使用或者变更教材的开个英语培训机构费用,应当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未经报告不得使用它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科技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
在收费管理方面,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费用监管的有关规定收费。应当利用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卖课、卖课、结算。不得以充值、分卡等方式收取一次性费用或变相收费。收费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收费;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培训合同须按照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本)签订。
预收费资金全部存入预收费专用托管账户,实行“一课一取消”动态监管。风险担保金额由各地根据机构规模确定并实行动态监管,但最低金额不得低于培训机构单次收费周期(3个月)收取的费用总额。所有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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