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月1日施行:校外培训“鸡娃”有法可制

时间:2022-10-16 20:43:27 阅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法室主任郭林茂5月26日表示,不同意一些家长强迫未成年人参加相关培训机构额外培训的行为,他也不赞成给这些家长和学生戴上“鸡宝宝”的帽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具体规范,是目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最高层次法律之一。

5月21日成年人英语培训,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家庭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有专家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法律体系。调控“减负”新形势。

即将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外培训行业有何影响?

规范校外培训涉及哪些法律制度

郭林茂5月26日指出,学生学习负担重,被父母强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看似是教育问题,其实是小保护问题。

他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初审后,1个月内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22629条意见,约占网上意见总数的44%。

“我们没想到这么大的数量和比例。” 郭林茂介绍,这些意见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减轻学习负担,二是防止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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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茂介绍,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草案时,在监护人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保证未成年人休息、玩耍和锻炼的时间”。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配合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证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 “学校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组织集体补课,增加其学习负担。” "

郭林茂进一步指出,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家庭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家长和学生的长期负担。问题指明了方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月1日施行:校外培训“鸡娃”有法可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涉及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直接的法律。此外,《教育法》还提出了原则性规定,”教育法司司长李洪波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中心。

李洪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有近期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两个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条例草案。以及仍在征求意见的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规定。

“但是,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应该由部门政策来规范。法律和政策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治理工具,各有各的功能。法律主要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确定方向。” 。” 他说。

目前,在线教育已成为一种新的校外培训形式,存在过度资本化和商业化的弊端。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曾提出,涉及教育、互联网、文化传播的法律法规应积极修订完善,特别是出台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管理办法。

在公益与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仍涉及直接影响校外培训行业发展的内容。

近日,北京市某区教委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成年人英语培训,英语学龄前儿童培训很难获得批准。据介绍,在一些教育权威人士的眼中,英语与音乐、美术、编程并没有被视为素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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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士表示成年人英语培训,学前启蒙的监管依据英语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该法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小学课程教育。对于学龄前的未成年人。

事实上,2018年11月9日颁布的《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暂行)》规定,从事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机构不得教授汉语拼音、识字、算术、英语和其他小学提前课程内容。

此前,一些以中小学学科培训为主的在线教育APP已经下架了学前课程,但特殊的学前启蒙产品和青年英语机构仍在正常招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这将切断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和获客的渠道。《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有偿课程或课程指导。

某在线少儿思维教育公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们已经开发出幼儿园特色产品,只需对现有课程稍作修改,即可成为幼儿园教师的产品。

“这套课程由幼儿园招收,收取佣金,对我们来说,获客成本比线上推广低很多。” 他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网络教育也有规定,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教育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办学许可。

李洪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虽然校外培训机构已成为影响学生“减负”的重要方面,但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单独立法尚不成熟。“例如,校外培训是教育活动还是商业服务成年人英语培训,目前颇具争议,”他说。

不过,李洪波也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找准行业定位,在教育公益和企业盈利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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