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不含中高职直通车培养方案插班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67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受教育程度: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是重庆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委、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历史悠久,区位优越。学校始建于1962年,办学历史悠久,现拥有大学城、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大学城中路,紧邻西部(重庆)科学城智慧核心区,南岸校区位于南岸区学府大道,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教育资源丰富,商业文化氛围浓厚。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实训条件一流商务英语专科,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总值逾亿元,图书馆藏各类图书84万余册,建成了资源丰富的共享专业教学资源库云平台。学校现有教职工近800人,名师云集,技艺精湛。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5%商务英语专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2%商务英语专科,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名师、烹饪大师、行业领军人物等40余人,中华烹饪大师、名师、中华服务大师9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院士1人,万人计划人才1人,国家级技术专家4人。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示范引领能力强。学校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庆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信息技术、会计与金融、工商管理、出版与传媒等六大特色优势专业群,共开设45个招生专业,其中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获批重庆市高水平A类专业群,2021年入选重庆市高水平职业学校及专业群建设计划单位。
优质的教学质量标志着丰硕的成果。学校目前拥有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市级在线开放课程16门、市级一流课程3门、市级思政示范课程1门;建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烘焙与西餐项目国家级实训基地、中科院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商务经济研究院、重庆市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重庆市烹饪技术科普基地等平台;近年来,师生获市级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重庆市职业技能大赛多项一等奖,培养了国家级技术能手4名和一批重庆市技术能手、巴渝工匠。
学校产教融合深度深,社会声誉良好。学校高度重视产教融合,与各行业、各领域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形成“政商企校四方联动”共建共享模式。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中科院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商贸经济研究院、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重庆育才烹饪研究院、重庆烹饪技术科普基地等平台。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重庆商业集团、重庆外贸集团等企业共建80余个开放式技能培训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承担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南非政府公派留学生项目、重庆市市长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等。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省市文明单位、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重庆市现代商务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重庆市会展行业协会、重庆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单位商务英语专科,中国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中泰职教联盟、中德职教联盟、中南职教联盟、成渝经济区创新创业联盟等成员单位。
学校秉承“商道天下,学养德才”的校训,坚持“行正道义,育商才”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文理并举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中职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4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计划及报名指南》上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及《新生入学指南》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注册、考试、报名和录取编辑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按照重庆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有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须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2024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我校烹饪工艺、营养学专业招收“其他类型高职对口”考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公布。免试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和重庆市招生信息网( )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及各项录取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教育考试院另行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高职分类考试录取分数线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若招生计划未满,除“高职其他类别”外,我校将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执行我市高职分类考试优惠录取政策和“一档多报”备案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性别比例:我校对各专业录取的性别比例不作要求。
2.外语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水平考生外,其他专业对考生外语无限制,录取后通用外语为英语。
3.入学体检标准: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代码:510204H,项目批准号:PDE50UK3A20201111N)、旅游管理(专业代码:540101H;项目批准号:PDE50ES3A20221294N)。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已填写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录取,按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一学年后按我校有关规定分配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录取完成后,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招生、资助政策及学业证明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通过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被我校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重庆市高考。在校期间录取考生待遇与通过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其中“职本融合培养方案”考生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校、转专业,经插班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相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于2024年5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未经我校同意,两周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建立完善的奖学金、贷款资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我校申请以下资助: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2500元。
2、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人民币(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人民币(8%)、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人民币(15%)。
3、其他资助: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慈善奖学金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重庆商业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招生事宜,任何招生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我校对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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