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整版聚焦晒娃:晒出生命的成长,也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和权益
记者:我还注意到尼巴青年还带领身边的一些孩子和家长在公众号上分享了自己的育儿故事和经历。对于这样的记录和分享,他们有何看法?
胡军:一个人玩不如一起玩。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有自我强化的心理倾向。其实父母也是初为人父母,所以都具有可塑性。在分享中感受到积极的鼓励,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有利于家长对亲子教育的不断反思和改进。
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我们曾经有一小群学生学习英语。他们从每天一句话开始。经过三年多的时间,从零开始的7岁孩子的英语阅读水平已经超过了母语国家同龄学生的平均水平。我们有喜欢画画的孩子。因为分享和鼓励在网络上英语,他们现在每天都画一张草图,并且已经做了很长时间了。
去年我们还推出了一个有趣的小活动,叫做“亮点行动”,读者们齐聚一堂,寻找孩子作品中的亮点。名字很好听,但起源却源于一个悲惨的真实事件——去年,一名小学生因作文被老师不当批评。他受尽委屈,跳楼而亡。这件事让我们震惊,我在公众号上收集了儿童散文等作品,呼吁读者寻找亮点。通过发现美、鼓励细节,而不是压抑、找茬,我们才能更好地成就孩子,让他们成长得更快乐。 。
有些家长有着丰富的养育经验,也成功地养育了孩子,比如一些优秀的北大学生家长。一位北大学生的家长多年来一直保留着一本养育孩子的日记。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受我特意邀请写下并分享他们的经验的。他们的具体做法和孩子的具体特点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分享的内容,尤其是其中包含的想法和感受,却很有启发性。
所以总的来说,分享记录和经验是对别人有益、有用、有趣、有意义的事情。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秀出宝宝,带出正能量
记者:在这个新媒体产品铺天盖地的时代,您认为公众号在传播亲子教育正能量方面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胡军:新媒体时代,信息纷繁复杂,获取真实有用的信息未必更容易。在资本的驱动下,很多育儿的焦虑和困难都会被无限放大,甚至可能已经达到了可怕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如果一个公众号能够脚踏实地坚持记录真相,传递美好与希望,那就是一种正能量。毕竟靠焦虑只能卖广告、卖产品,焦虑养育不了孩子。面对现实,相信美好和希望,可以帮助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养育孩子。因此在网络上英语,一个好的公众号不仅可以传达思想,还可以分享经验、引起情感共鸣。也能起到一定的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作用。
记者: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担心。孩子一旦长大进入青春期,对于记录自己婴幼儿成长的公众号会抱什么态度?您对此有何看法?
胡军:这个问题很有趣,我扔了胡萝卜。他的回答很果断:“没关系!记录自己的成长就好!”我又问:“那些糗事的记录呢?”他说:“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从我小时候开始,等你长大了就无所谓了。”
其实我们关注的有两点。第一,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每一篇涉及孩子的育儿文章以及孩子自己的作品都是经过孩子同意后推送的。还有很多漫画、故事、日记,包括一些尴尬的事情或者涉及其他同学和孩子的事情,但因为他不同意推央媒整版聚焦晒娃:晒出生命的成长,也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和权益,所以没有出版。其次,成年人有总体控制权。比如,这五年来在网络上英语,除了经过胡萝卜同意的一张外,他从未发布过任何他的正面照片。都是侧面、背面或者集体照;胡萝卜的妹妹小花晒出了几张小时候的照片,也是她父母的照片。认为合适。
这里需要保持平衡。一方面我们希望记录真相,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保护隐私,不仅是我们自己孩子的隐私,还有他同学、朋友的隐私。必要的时候,我在推送中做了隐私处理,比如编码漫画、隐藏名字等,我们会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是我们自己,长大后会对这些内容抱有消极的态度吗?只有当我们认为现在和将来我们可以接受的时候,我们才会把它推出去。
我担心的是那些录了很多小孩子特写的视频账号,他们担心这些镜头不搞笑,也不引人注目。孩子们长大后会怎么看待这些自己的录像呢?即使他们日后反对,也无法消除影响。这可能需要舆论的引导和规则的约束。
记者:现在一些儿童网红带动流量、做广告在网络上英语,涉及经济利益。您对此有何看法?
胡军:打造儿童网红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为。卡罗特五岁多的时候,因为他的画作出版了两本小书。有人建议我们应该朝着扩大他的知名度的方向发展,但我们没有同意。
如果一个形象有影响力、有受众,就能带来经济效益。这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经济规律,本身无可非议。但专门针对流量和广告的网红,其实是一种消费产品,一种工具。消费品和工具这些词不应该与儿童联系在一起。全社会追求的目标和梦想应该是让我们的下一代健康快乐地成长——读书、玩耍、锻炼。他们应该成长并打下良好的基础。他们应该工作和锻炼。但他们不应该在这个年纪就被工具化和商业化。有些家长为了博眼球、为了快钱、为了经济利益,逼迫孩子成为网红,这是一种伤害孩子的行为;但更大的推动力来自于一些企业和资本。应从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的角度,干预和制止儿童过度消费的行为。
【专家视角】
炫耀宝宝的对与错
百度百科上有一个新的互联网术语叫“分享”,意思是习惯性地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孩子的动态和照片。英文单词实际上是共享和养育的组合(share+parenting)。这是密歇根大学 CSMott 儿童医院在一项全国调查中创造的一个词。可见,裸露育儿现象在国内外都很普遍,影响巨大。
炫耀宝宝可能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
从表面上看,暴露孩子主要是家庭的私事,是父母是否愿意、如何愿意展示家庭私生活的问题,遵循“法律不禁止就是自由”的原则。换句话说,只要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家长就是自由的。确实,父母尤其是年轻父母在面对新生宝宝的诞生时,往往会沉浸在兴奋和惊喜之中,忍不住想要分享孩子成长的每一个变化。很多家长认为这只是快乐的分享,与他人、法律无关。然而,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无论是孩子的照片还是各种信息,上传到互联网后,其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尤其是数字信息的持久性,可能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孩子们。将会超出父母的想象。
有学者指出,父母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孩子个人信息的过程,也是塑造孩子数字身份的过程。美国研究科学家克拉克表示,当孩子们长大到可以使用社交媒体时,许多孩子已经拥有了父母为他们创建的数字身份。因此,一些人开始担心过度分享可能会给孩子带来安全和隐私风险,而很多家长也逐渐意识到,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过多有关孩子的信息可能是有害的,比如当细节被泄露时孩子可能会感到尴尬。太个人化了,或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所以,在这种看似人性的背后,确实有很多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共享宝宝关系到孩子的安全
首先是安全问题,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是当今世界最受关注的公共话题之一。我国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鉴于儿童信息保护的特殊性,2019年,我国发布了首部《网络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了政府、监护人、行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治理机制,要求“儿童网络信息保护”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给孩子分享的朋友并不是分门别类的。一些家长在公共平台上发布更新,而没有对孩子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进行必要的处理。有些家长甚至在分享时显示实时位置。这些信息包括孩子的姓名、外貌、幼儿园或学校和班级、家庭住址和时间以及性格线索。一旦被不怀好意的人连接起来,就可以组合成孩子个人信息的完整链条。如果信息泄露,同时造成人身安全隐患。此前,有新闻报道称,上海的李先生因在朋友圈“晒娃”,被微信好友勒索170万元。更可怕的是,如果家长分享孩子的裸照,甚至可能成为一些“恋童癖”的目标,他们下载孩子的图片并将其放在色情网站上出售。
此外,还有孩子表示,因为父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自己的照片和信息,在学校被同学嘲笑,甚至遭受校园暴力。不久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向世界各地的年轻人询问了“关于网络欺凌你想了解什么?”的问题。 “我如何防止我的个人信息被利用或在社交媒体上羞辱我?”排名第十。大问题之一。对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专家以及网络欺凌和儿童保护方面的国际专家给出了以下建议:“在网上发布或转发任何信息之前请三思而后行——这些信息可能会永远保持在线状态,并可能被用来伤害您。请勿披露此类个人信息。”如您的地址、电话号码或学校名称……”儿童的个人信息与儿童的人身安全密切相关,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这一建议不仅是给孩子们自己的,也是给他们的父母的。适用的。
共享婴儿背后的儿童权利仍需强调
共享婴儿涉及多项儿童权利,是国际法和各国法律保护的重要内容。 《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92年4月1日在中国生效,不仅是世界上签署国最多的国际公约,而且被列入许多国家将其纳入小学课程,为促进儿童权利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视为独立的个体,从儿童利益而非父母或社会利益出发保护儿童权利,树立了新的儿童观。它不仅规定了儿童的各项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隐私权等,而且还确立了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大利益原则”和“参与原则”,即“所有涉及儿童的行动,无论是由公共或私人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机关或立法机构实施,都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而“确保有能力发表自己意见的孩子有权对所有影响他们的事情自由表达意见,并且孩子的意见应该根据他们的年龄和成熟程度得到适当的对待”这些核心理念。原则是把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处理儿童事务的首要价值,建立尊重儿童意见的法律文化。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儿童权利的保护也在法律层面提升到了新的水平。 2020年,民法典人格权编首次对隐私权进行了界定,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泄露、披露等。隐私是自然人私人生活、私人活动以及你不希望别人知道的私人信息的平静与安宁。儿童虽然年幼,但与成年人一样享有隐私权等各项民事权利,唯一不同的是,受到更高的保护。在加强儿童权利保护的背景下,我国对《儿童权利保护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出与《儿童权利公约》的融合,明确“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保护原则,强化亲子关系和父母监护责任,包括新增内容名为《网络保护》,要求家长“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这些新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规定,对家长认识、理解和保护相关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儿童权利。
父母应该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和他们的愿望
父母基于拥有亲权的父母身份,在没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情况下,代表子女行使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随意处置。父母本质上受“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参与原则”的约束,应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尊重孩子的意愿。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父母“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育状况,作出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定时,应当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 ”。这一规定明确了儿童不必等到年满18周岁才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事实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上的儿童已经可以进行民事活动了。虽然8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孩子本人对晒太阳表示反对,即使孩子不喜欢或者不想要,家长也应该这样做。也要尊重孩子的表达。
《儿童权利公约》正在推动各国亲子法从“以父母为中心”走向“以儿童为中心”。德国家庭法近年来经历了多次重大修订,以强调以儿童权利为中心的本质。明确了父母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孩子的社会独立性。因此,父母的权威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孩子的自我意志和思想表达应受到尊重,父母权利的实施方式和程度应与孩子的年龄和发展状况相一致。法国学者Jean Carbonnier指出,儿童的隐私权不仅可以针对任何第三方,也可以针对父母权利的持有者。因此,孩子有权要求父母尊重自己的隐私生活。对此,2015年10月,葡萄牙埃武拉地方法院向一对夫妇发出“禁令”,要求他们不得在社交网络上公开12岁女儿的照片或可以确认其身份的信息。法官指出,孩子不属于父母,他们也有自己的权利,包括使用自己的照片。
随着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变化,我们应该认识到,在很多常见的事情上,包括炫耀孩子,我们需要重新认识父母的权威,反思孩子的权利和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尊重。但还是需要明确的是,亲子关系毕竟不同于与第三人的关系。 “只有当父母在目的或手段上严重偏离子女最大利益,且这种行为已经背离社会基本共识时,国家才能“行使监督职能”,否则也可能构成对子女的过度干预。私人领域或父母权利。
亲子关系面临合法化挑战
亲子关系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发生变化。关于共享婴儿是非的争论背后,是对孩子和亲子的看法,以及孩子、父母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适当距离的问题。它隐藏了中国千余年的家族关系的阴影。有其合理性,但也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合法化的挑战。尤其是在我国的文化传统中,家庭内部的关系往往被视为一种自然的生活关系,受伦理而非法律的支配。然而,随着法治的发展,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以及目前正在制定的《家庭教育法》,我们看到家庭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进入法律的控制。看法。然而,法律离不开现实的土壤,光有法律本身是不够的。如何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与现代、法律与实践的各种张力中促进儿童权利的发展仍然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复杂的主题。
(作者:沉素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教育部政法司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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